市医保门诊慢性病使用流程及享受待遇
阅读:809 发布时间:2014-05-08 08:47:42
一、用医保卡挂号,提示挂号员为慢性病。慢性病终为一个号,挂号号码不能更改。
二、挂号后去相应科室或医保科就诊,每次开具7~10天量。
三、定点医院年度内不予更改,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定点医院的患者,请于每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(节假日休息),携带医保卡、慢性病审批表到所选择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办理。
四、慢性病待遇:年度内自费段700元,700元以后甲类药品和普通诊疗项目报销80%,乙类药品报销75%,高精尖检查报销70%,直至达到病种规定限额为止。【3种(含三种)以下疾病,最高4000元,4种(含4种)以上病种最高5000元】。于每年2月份、5月份、8月份、11月份1~15日集中办理(周六、日、节假日休息)
备注:
如定点医院在其他医疗机构的,请持慢性病审批表、医保卡到所在定点医院咨询具体流程。